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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埔镇农贸市场整治的通告

2024/12/6 19: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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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大埔镇农贸市场整治的通告

柳城政通〔2024〕4号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市场环境品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大埔镇农贸市场(含智慧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宣传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8日。
整治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2月28日,整治结束后进行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大埔镇农贸市场及周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商铺、摊位、公共通道、停车场等场所。
三、整治内容
(一)环境卫生:重点清理市场内垃圾堆积、杂物乱放、污水横流等现象。要求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店面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并及时清理。
(二)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所有商户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整治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现象,商户不得超出指定经营区域开展经营活动,确保市场通道畅通无阻。规范商品摆放,做到整齐有序、分类陈列,不得占用公共空间。
(三)食品安全:食品经营户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查验食品的进货渠道、保质期、卫生状况等。严禁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食品经营户需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防护设施,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问题食品的能力,做好自我维权。
(四)消防安全:全面检查市场内消防设施设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消防安全隐患行为。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如确需使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五)车辆停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应当在市场周边规定区域集中有序停放;因经营需要装卸货物的,须确保安全和道路通畅;沿街商铺经营者要主动劝导购物者规范停车;禁止占用和堵塞农贸市场及周边的消防通道。
四、法律责任
农贸市场及周边商户和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参与整治环境秩序工作。凡属本通告明确整治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自觉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各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诉举报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市场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7612345。
特此通告。

柳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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