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下午,柳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和县市场监督局、县住建局等部门联合检查中发现,位于柳城县胜利东路一栋6层的村民自建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消防部门现场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单位整改。
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该栋自建房内有多个午托机构, 其中1楼大厅停放有大量的电动车,2楼到5楼是午托机构,午托机构内有将近 200名孩子在该自建房内居住,6楼为房东自住,是典型的三合一场所。
午托机构普遍存在疏散楼梯间设置铁栅栏,疏散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午托机构外窗设置防盗网,设置的灭火逃生窗口不符合要求,部分被床铺遮挡,一楼停放大量电动车,疏散指示标志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灭火器材配备不足,部分灭火器过期,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厨房与午托生活区域未进行有效分隔等消防安全隐患。针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监督员立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单位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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