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趋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我市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优化防控二十条措施,进一步推动防控关口前移,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传播扩散,现对跨省流动人员作出以下提醒。
一、对有高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之日算起。
二、对有低风险区7天内旅居史的人员,抵柳进行“落地检”后,实行“3天3检”(即从抵达当天起,连续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检,第2、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三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不得在对社会群众开放的酒店居家健康监测。
三、对有高、低风险区之外7天内旅居史的区外人员返柳来柳人员,抵柳进行“落地检”后,实行“3天3检”(即从抵达当天起,连续3天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视为第一检,第2、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三次检测结果出来之前须进行居家健康监测,无固定居所或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健康监测,不得在对社会群众开放的酒店居家健康监测。
四、区外返柳来柳人员的居家同住人员,需要在第2、3天同步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要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到人员聚集、密闭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请广大居民配合各入柳交通关口(火车站、机场、汽车站、道路交通疫情防控检查站点)的疫情防控查验,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和交通关口的核酸“落地检”。同时,配合所在社区(村、屯)严格落实健康监测措施。
六、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责任。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部分图片、信息来自柳州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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