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声声辞旧岁。春节临近,烟花爆竹的销路也是“水涨船高”。然而,在柳州市柳城县却有两家杂货店,在没有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不仅被有关部门收缴了所有的烟花爆竹,还将面临处罚。
近日,柳城县消防部门联合该县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开展了为期8天的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县太平镇有两家杂货店,在没有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相关场地也没有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据执法人员介绍,其中一家日杂店位于一个市场内,经营者在二楼楼梯口和三楼房屋里堆放着11箱烟花爆竹,而距离这些烟花爆竹不到1米的地方就是厨房。厨房使用明火做饭,隔壁房间还住着人,楼梯间也堆满杂物,一旦发生意外,不但会给店家带来危险,甚至可能祸及周围住户。
检查组对上述两个场所依法查处,该案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执法人员提醒: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既违法又危险,没有经过审批程序就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或销售烟花爆竹,均系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要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更不要违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若市民发现以上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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