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网络配图)
原告黄某与被告韦某经相亲认识后不久开始同居生活,韦某同意黄某提出的66000元彩礼标准而登记结婚。但婚后好景不长,黄某外出打工并且不让丈夫知道其下落。双方分居一年后,黄某起诉到柳城法院要求与韦某离婚。
韦某认为黄某在结婚后不辞而别,且拒绝与其联系,现在又起诉离婚,黄某的行为属于假借登记骗取彩礼,应当将66000 元彩礼返还。
黄某认为自己跟韦某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因韦某好吃懒做,不务正业,在逼不得已的情况下黄某方才外出务工,故不同意返还彩礼。
巧解纠纷
考虑到本案是离婚案件,要妥善处理好双方的矛盾,让双方和好开始新的生活。因双方已登记结婚2年多,且共同生活在一起,韦某主张返还彩礼的意见难以支持。鉴于韦某目前没有工作生活困难,贸然判决黄某不用返还彩礼,韦某心生怨气可能会作出过激的行为。主办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出发点,在两人之间游说。
经过3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韦某感受到了法官司法为民的良苦用心,同意将彩礼以补偿款的名义给予,且金额从66000元降低至 25000元,并同意黄某当庭支付5000元后,剩余在20000元按每月返还1111元。
在入情入理的普法后,黄某意识到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韦某因婚前给付彩礼带来了婚后生活困难,看到韦某给了“台阶”减轻自己给付补偿款的压力,黄某欣然同意调解结案,双方就此别过,好聚好散。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夫妻离婚纠结全额返还彩礼 柳城法院调解双方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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