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学区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健康儿童。
(二)报名时间。
全县学区新生报名统一定于2024年7月13、14 日。
(三)报名材料。
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等)在规定时间内到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四)学区划分情况。
1.乡镇小学学校:为当地乡镇政府、华侨管理区所辖区域。
2.县直小学学校:县城城区(具体范围附后)
(五)报名地点。
1.乡镇、华侨管理区户籍学生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2.县城户籍学生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学区就读。
二、初中学区生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
具有柳城县户籍的2024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
全县学区生新生报名统一定于2024年7月13、14日。
(三)报名材料。
就读太平中学、东泉中学的学生请携带户口簿到辖区初中报名;就读县直初中学校的请携带户口簿和房产证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不在我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号。
(四)学区划分情况。
1.乡镇初中学校:太平中学、东泉中学学区为当地镇政府所辖区域,柳城华侨管理区小学毕业生就读东泉中学。
2.县直初中学校:县城城区(具体范围附后),以及除太平镇、东泉镇(含柳侨)外的其他乡镇、华侨管理区。
(五)报名地点。
1.县城户籍学生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不得跨学区就读,实验中学学区生可到文昌中学报名。
2.东泉镇(含柳侨)、太平镇户籍学生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3.除东泉镇(含柳侨)、太平镇外其他乡镇、华侨管理区户籍学生均衡抽签安排就读县城初中学校。
(六)其他情形。
1.在县城或其他乡镇、华侨管理区就读小学的东泉(含柳侨)、太平籍学生,参加统一抽签安排在县城初中学校就读。
2.具有我县户籍,小学在县外就读的学生,属县城学区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学区学校报名;属东泉镇(含柳侨)学区的携带相关材料到东泉中学报名;属太平镇学区的携带相关材料到太平中学报名;属其他乡镇、华侨管理区的回户籍所在地中心校或农场学校报名。
三、县直小学、初中学区认定办法
具备大埔镇城区居民户籍的学生,按以下规则确认学区学校:
(一)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仅有一套独立产权房的,按照该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独立产权指房屋所有权仅归属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下同)
(二)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多套独立产权房的,可任选其中一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三)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既有独立产权房,又有共有产权房的,按照独立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共有产权指房屋所有权除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外,还存在其他产权共有人。下同)
(四)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独立产权房,只有共有产权的,按照共有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其中,若有多套共有产权房的,原则上按照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占产权比例最大的那套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多套共有产权房中所占产权比例相同,可任选其中一套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注明产权比例的共有产权房,按照不动产(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平分确定产权比例。
(五)学生已在新购房居住,因故不动产(房产)证未办好的,出具新购房具备安全稳定居住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按照新购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除新购房外另有其他有不动产(房产)证产权房的,以产权房不动产(房产)证地址确定学区学校。
(六)因市政公共基础建设被拆迁的人员,有其他不动产(房产)的,其子女入学按照上述条款确定学区学校;若拆迁户无其他房产但相关部门提供有安置房的,其子女入学按照安置房地址确定学区学校;未提供安置房或安置房尚未交付的,其子女入学可按照拆迁后实际居住地址确定学区学校,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县政府另有规定的,按照县政府的有关拆迁规定确定学区学校。
(七)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无不动产(房产)的,按照连续居住三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达不到连续居住条件的,则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八)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的子女入学,按该承租地址确定学区学校。若间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其子女入学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九)学生在报名后未入学前因搬迁等原因,确需调整学区学校,经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及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到调整后的学区学校就读。若该学区学校学额已满,则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十)如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离婚,以直接抚养适龄儿童少年一方的不动产(房产)情况确定适龄儿童少年学区学校。
以上条款未涉及的情况,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统筹安排。在人口集中、学位不足且无法通过调整学区进行合理分流的区域,要统筹考虑户籍、合法住所等实际情况,可采取电脑随机抽取方式统筹多校进行学区认定。凡接受统筹安排的城区户籍学生仍然认定为学区生。
四、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工作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柳城县户籍年满6周岁的智障残疾少年儿童。
2.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没有自残自伤及攻击行为,没有传染病的轻中度智障少年儿童。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3、14日。
(三)报名地点。
柳城县特殊教育学校(大埔镇正殿小学内)
(四)报名材料。
家长(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类残疾证明、相关医学鉴定(智商测评)、以往病历证明。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一)入学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相关规定安排入学:
1.父母至少一方在县域范围内居住并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至少一方持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和在流入地有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住所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原则上对同时满足父母双方均在县城城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流入地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五年、父母至少一方合法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3.父母其中一方为县城城区户籍的学生,父母另一方在城区范围内持居住证连续满五年(至少2019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在同一学校学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由县教育局按住所地址依照城区户籍学生入学政策保障入学。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1日至7月12 日。
(三)入学办法。
1.小学:在县城城区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的请携带有关材料到县教育局教育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在乡镇、华侨管理务工或经商的请携带有关材料就近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初中:(1)已在我县就读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需再提供进城务工相关材料。
( 2 ) 在县直小学和除太平镇、东泉镇(含柳侨)外其他乡镇、华侨管理区小学就读的直接参加统一抽签安排在县城初中学校就读。在太平镇、东泉镇(含柳侨)小学就读的到相应镇初中学校就读。
(3)小学在外地就读,需在我县就读县城初中学校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进城务工证明材料到教育局教育股报名;就读太平中学、东泉中学的县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携带进城务工证明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
(四)报名材料。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居住证。材料提供人为柳城县外户籍需提供,县内户籍不需提供此材料。
2.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摊位租赁合同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①住所为自有房产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②住所为他人房产的,需提供有效期半年及以上的正式租赁合同和房东房产证复印件,并提供住址社区或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
4.户口簿。需提供材料提供人和小孩的。如户口簿中小孩与材料提供人不能证明是父母或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
5.其他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如离婚证、优待证等。
6.就读七年级的还须提供学籍号或者小学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以上材料除租赁房屋的房产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外,其他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县教育局将进行实地核实,如提供的材料不属实的则不予安排小孩就读。
六、招生政策详情可以通过柳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柳城人柳城事、视频号-柳城融媒或者浏览学校门口张贴的宣传资料了解。
咨询电话:0772-7616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