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柳城检民公告〔2022〕3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22年3月26日文世友驾驶“三无船舶”在柳城县旧县村河段洞诺桥底,使用电瓶、逆变器、电鱼杆、电抄网组成的电鱼工具进行电鱼约1小时,非法捕捞渔获物鲤鱼、鳜鱼、鲫鱼、鮈鱼、蓝刀鱼等共计1.62千克,其行为对当地水域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城县大埔镇白阳南路49号柳城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772-7615244
特此公告。
2022年6月15日
部分图片、信息来自柳城人民检察院、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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